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1月21日上午,原合肥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中心(原合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)主任帅兵因受贿罪,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在蜀山区法院第一法庭出庭受审。
被告人帅兵自2008年12月至今,在任合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(简称合肥市墙改办)主任,负责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还,新型墙材产品登记备案,编制新型墙材行业发展规划等工作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,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9万余元及一部苹果牌手机。
庭审中,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人帅兵及其辩护人进行了充分质证,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发表了意见。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的同时,结合案件,对来旁听的合肥市相关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。帅兵在最后陈述中作了认罪、悔罪忏悔,其当庭表示:无论法庭作何种判决,均认罪接受,决不上诉。法庭将择日读该案宣判。
据悉,帅兵受贿一案,于2018年4月19日被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委员会决定留置;7月18日经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,当日由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执行逮捕。由合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,于2018年8月12日由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蜀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黄河 刘瑶 季云冈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明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