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,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,优化经济发展环境,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,11月20日,安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,安庆市督查考核办公室,召开安庆市企业“宁静生产日”制度新闻发布会。
安庆市施行企业“宁静生产日”制度,规定每月1至25日为企业“宁静生产日”,涉企执法检查部门均须遵守企业“宁静生产日”制度。
据了解,实施办法所称企业,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、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、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、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。
而涉企执法检查部门,是指安庆市行政区域内对企业有管理、服务职能的部门和组织。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