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河南省一男一女在我省固镇县、来安县等地使用百元假币“调包”骗真币被抓获。日前,该案在来安县一审宣判,两人犯持有假币罪,分别获刑。
据了解,2018年6月份,河南人王某某伙同张某某携带2万余元假币到安徽省固镇县、来安县等地,采用一次使用面额为100元的假币购买饮料、袜子等商品需要找零的方式骗取真钱,并约定按照使用每百元假币骗回的真钱由王某某扣除二、三十元成本及吃住行等开销后,剩下的真钱两人平分。被告人王某某、张某某采用“调包”的手段,2018年6月8日分别在安徽省固镇县“屈臣氏连锁店”、“刘玉华糕点店”、“可心百货”各使用100元假币一张;2018年6月11日分别在安徽省来安县“亲亲天使婴儿用品店”、“沪上阿姨奶茶店”、“妈咪购”、“大脸鸡排”各使用100元假币一张。2018年6月11日,来安县公安局民警在来安县“大脸鸡排”将正在使用假币的被告人张某某抓获,查获其携带面额为100元的假币12张,后民警在全椒县将被告人王某某抓获,并在其黑色拉杆箱内查获面额为100元的假币181张,经中国人民银行鉴定,在案的199张面额为100元的人民币为伪造的机制假人民币,合计19900元。
被告人王某某、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,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王某某、张某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共同持有,数额较大,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。
二被告人到案后,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成立坦白,依法可从轻处罚。案发后,二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
综上,被告人王某某犯持有假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;被告人张某某犯持有假币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;涉案在案199张假币,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,并依法销毁。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